课程说明
1981年,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以下简称“自学考试”)。1988年,国务院颁布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,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“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、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”。1988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规定:“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”,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。
自学考试制度是我国规模最大的、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,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,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,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,是富有中国特色的“没有围墙的大学”,是自学成才的摇篮。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,,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参加自学考试。
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,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,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,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其学历。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,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,授予学士学位。自学考试为广大考生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,深受社会各界欢迎。
为满足社会需要,促进学习型社会构建,我中心特开设自考培训班,由我校资深教师组成授课团队。
课程特点
紧扣考试要求,针对性强,时效比高。
招生对象
有提升学历要求的社会人士。
开设课程 | 课程类别 | 课程设置 | 开班形式 |
自考英语本科 辅导班 | 高级英语 | 3H*15次 | 每年5月份开班针对10月份的考试,11月份开班针对次年4月份的考试制滚动开班 |
英语写作 | 2.5H*15次 | ||
二外“德语” | 3H*15次 | ||
英美文学 | 4H*10次 | ||
英汉翻译 | 2.5H*15次 | ||
综合英语“二” | 2.5H*15次 | ||
词汇学 | 2.5H*13次 |